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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監管不力,整筆撥款混帳。再次要求社署即時檢討「整筆撥款」政策 及 反對剝削前線社工薪酬及福利

背景:

政府於2000-2001年度推行社福界整筆撥款制度後,大部份的機構以不同方法剝削員工福利;例如壓低工資、剋扣追補增薪、無理提前解除員工合約等,從而藉此累積大量公帑。

根據社署數字:2012-2013年整體接受社署整筆撥款資助的非政府機構其累積儲備金額為26億4千9百萬元,佔整體整筆撥款的26.3%,而在165間社福機構中,有約四成半(77間)累積儲備金額相當於該年度整筆撥款資助中的營運開支超過25%,約一成半(24間)超過50%。 而社署《整筆撥款手冊》2章2.3點列明:「財政年度終結時,累積儲備(包括利息但不包括公積金儲備)的上限為機構在該年度內的營運開支(不包括公積金開支)的25%內。若儲備超出這個上限,除非機構以充分理由提出申請,並獲社會福利署署長提高上限,機構必須把超出的金額在下一財政年度退還政府。」而現時,有77間違規,其中24間超過50%,請問社署做過什麼監管工作?


本年9月初,有社福機構財政預算疑失預算,一時向員工派獎金,一時縮短計劃及提前解除員工合約。而該機構每年獲政府撥款3億元,並於2015年2月向全體逾千名職員發放相等於1.7個月工資的工作獎金及8000元定額獎金,總幹事一職則獲20萬元,被外界批評肥上瘦下。而該會在9月7日召開高層會議,與員工會面,交代機構將在出現財政赤字,需要提早終止個別服務計劃。 而根據社署網頁,該會提交的2015-2016年度周年財務報告,獲政府整筆過撥款為3.48億元,連同儲備的整筆撥款收入有約4.49億元,但支出為約4.56億元,不計退休金,本年度虧蝕達900多萬元。不過,連同累積儲備計算,則仍有1.048億元盈餘,儲備水平近23%,符合社署的水平。但該會不考慮調撥盈餘,反而提前解除員工合約及終止部份地區服務!請問社署又做過什麼監管工作?

此外,亦有部份社福機構一方面囤積大量公帑,另一方面卻剋扣員工增薪。「同工不同酬、肥上瘦下」的情況十分嚴重:大部份社福機構的員工,其頂薪點只達政府的一半或更少;再加上工時較長、合約期短,員工的壓力大增。而在2015年5月11日立法會會議中:社署官員透露有一半機構(超過80間)是剋扣離職員工的追補增薪的。更可笑的,官員還在立法會公然呼籲社福機構更改員工合約,清楚訂明離職時可否獲追補增薪;這變相教導社福機構如何忽視撥款指引和逃避法律責任,讓機構合法地剝削員工應得的血汗錢。

建議:

  1. 社署應檢討已運作17年的「整筆撥款」政策,聆聽及收集業界前線同工意見,從新制定新的「整筆撥款」政策指引。

  2. 整筆撥款資助,應將服務營運開支及薪酬分開計算。

  3. 社署應給予資助機構薪酬指引:取消「同工不同酬、肥上痩下」分化制度。

文件呈交︰

本文件提交2017年9月28日區議會會議討論,請社會福利署派員出席會議。

提交人:許德亮議員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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