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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樓密封食肆 遇火警「困獸鬥」

食肆為「多做幾枱」無所不用其極。食肆佔用行人路非法擴展經營範圍以外,近日接連再有市民反映旺角區內多間食肆於閣樓另闢「影子食肆」,因衞生與消防安全上俱欠缺規管而暗藏危機,一旦發生火警食客頓成「困獸鬥」,逃生無門。區議員直指無牌閣樓食肆近日大有氾濫之勢,卻鮮見檢控,而且罰則過輕,要求政府修例加重刑罰以收阻嚇之效。

旺角廣東道與新填地街食肆林立,李先生近日發現新填地街有火鍋菜館利用閣樓擴充經營,上、下層經常座無虛席,「呢度好旺o架,晚市唔止擺出行人路,仲會開埋閣樓,但係得一條勁窄嘅樓梯出入,仲要用炭火打邊爐,萬一火燭樓上啲人實走唔到!」至於黎先生則曾光顧位於廣東道的一間印度餐廳,當日因地舖滿座而被帶上「連窗口都冇」的閣樓,質疑未符消防安全標準,擔心如遇火警無路可逃。

罰則過輕 變相縱容

記者曾於晚市時段分別到兩間餐廳實地了解,均因地舖滿座而被帶至閣樓,兩間食肆不約而同僅有一條窄樓梯供人上落,並無其他逃生通道。印度餐廳的閣樓不設窗戶,約可容納三十人;火鍋菜館閣樓面積較大,共設十張枱並以紙封窗,外間無法透過窗戶得悉經營情況。

「我個辦事處後面都有間(食肆)喺閣樓偷雞做生意,呢區真係好多,食環批得個牌出嚟,就有責任要管!」當區區議員許德亮直指此類地舖有牌、閣樓無牌的「影子食肆」在旺角多不勝數,由於現時法例罰則過輕,加上部門蒐證存在困難,變相鼓勵店主鋌而走險,建議政府修例,令執法人員毋須「捉到佢帶客人上樓」才作檢控;另應加重刑罰,如遭檢控可即時被停牌,估計店主或因「唔敢博」而避免違規經營。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指出,上述兩間食肆均持有暫准普通食肆牌照,惟牌照核准範圍均不包括閣樓範圍。接獲本報轉介後曾派員作突擊檢查,期間並無發現有人在閣樓無牌經營食物業,又強調已嚴重警告負責人切勿無牌經營。位於新填地街的食肆則曾因無牌經營被提出四宗檢控。

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另加每天罰款九百元。至於食肆逃生通道的要求,負責規管的屋宇署則在截稿前仍未有回覆任何回應。

獲牌須符多個安全準則

「一條咁窄樓梯可畀到幾多人逃生?食肆嘅消防安全規定一向好嚴格,閣樓如果得一條樓梯出入,好少機會拎到牌!」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駱國安指出,食肆必須符合消防處、屋宇署及食環署等多個部門的安全要求才獲發牌,而地舖附有閣樓的建築物多為舊樓或屬僭建,而走火通道亦未必合乎標準,申請牌照存在一定困難。

事實上,食環署接獲食肆牌照申請後,一般會先徵詢相關部門意見,確保申請符合包括政府租契、法定圖則規限、消防安全、樓宇安全及衞生等準則。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食肆逃生通道的要求由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作出規管,而食環署會將食肆申請轉介屋宇署審視,訂出牌照處所所需要的出口數目,然後再作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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