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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發告票零支援 消防玩殘三無業主

東方探射燈:消防處玩殘三無大廈小業主!近月多區多幢三無大廈陸續收到消防處的告票,按《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規定,於一九八七年之前建成的綜合及住宅樓宇,須切合現時要求的消防安全水平,但不少三無大廈業主因多次組織法團不果,而未能完成消防安全指示。小業主直指消防處在全無協助下迫使他們完成相關規定,不少人已被罰款,有年老業主擔心每年罰款遞增,被迫賣樓避罰。立法會議員批評,消防處只懂發告票,卻未有為業主提供技術支援,認為政府可考慮效法有關樓宇更新大行動做法,先維修後收費。


「舊年罰咗四百蚊,個法官話下次可能係過萬蚊,每年咁罰,我哋根本負擔唔起,依家只有將間屋放(賣)出去。」居於土瓜灣道一幢三無大廈內的余氏夫婦,已在上址住了近五十年,「其實我哋都唔係冇心去整,而係組唔到法團就整唔到(相關指示),點解政府唔諗吓方法幫我哋。」

不斷罰款 業主無奈賣樓

余指,自條例實施後,多年來消防處均發出包括加裝水缸、安裝消防喉轆系統等「指示」,但未有提供協助,去年四月更向各業主發出告票,並被傳召上庭,「封信係冇掛號,有好多戶都冇收到,咁係咪選擇性執法呢?」七十歲的余先生提到,他並不情願離開這居所,也只能無奈放售,「剛好被罰一年,相信好快又有告票。」

區議員:部門懶理鬥卸

另外,位於元朗豐年路的一幢三無大廈,自○七年有關條例實施起,每年均收到「指示」信件,但該幢大廈互助委員會主席鄭先生指,由於多年來無法組織法團,未能正式籌集資金完成指示的要求,「我哋一直有申請延期指示,但舊年(消防處)傾都冇傾就直接寄信畀我哋班業主,指個案已經交咗畀檢控組,今年初就收到告票。」最終該幢大廈每戶業主需罰款五百至一千元。元朗區區議員黃偉賢指,消防處有關人士曾向他透露在元朗區已巡查三百多幢大廈,當中逾二百幢大廈收到「指示」,但只向上述的三無大廈發出告票。黃指,曾向多個政府部門求助,惟民政事務總署未有主動幫忙籌組法團,而屋宇署則指「指示」是由消防處負責,「但消防處又唔幫佢哋,一味叫佢哋自己整,其實業主都好無助。」

處方:已降低部分要求

荃灣沙咀道及旺角新填地街亦有三無大廈同樣因未有遵守「指示」而被告,荃灣區區議員羅少傑指,沙咀道該幢三無大廈因無法團籌集資金,未能完成「指示」,每名業主去年均被告,每張告票罰款二千五百元;而油尖旺區區議員許德亮則指,新填地街該幢三無大廈去年同樣是因法團問題,每戶罰款五百元。

消防處發言人指,針對舊樓業主在安裝消防水缸方面的困難,已降低對大部分樓高四至六層的綜合用途樓宇裝置消防水缸容量的要求,由原本的二千公升,降低至五百公升,以協助相關樓宇的業主遵辦「指示」。而該處亦會把尚未成立法團的目標樓宇名單轉交民政事務總署,以便該署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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