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屋署亂批圖則,法團陷兩難

「我夠膽講,彌敦道九成以上都係冇經業主立案法團裝招牌,因為佢哋只要向屋宇署認可嘅小型工程公司申請,再批圖則就可以整」。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圖)坦言,全港廢棄招牌為數不少,但拆還是不拆,往往令法團及業主陷入兩難局面。

 「人人」無申請照掛20年


位於旺角窩打老道40號的寶翠大廈,3樓外牆裝有一個約三米長的「人人搬運有限公司」招牌,惟該公司兩年前搬走,招牌卻沒拆走。寶翠大廈法團主席李幼廣稱,「人人」開業近20年,招牌亦懸掛20年,「以我所知就冇同法團申請,我睇數簿都冇收佢租。不過成20年前嘅事,嗰時可能冇人理咪掛囉!我哋叫佢拆佢又唔肯,如果跌落嚟我哋好麻煩,於是話同佢出兩成清拆費,佢哋咪肯囉!」 油尖旺區區議員許德亮稱,大部份業主入伙時都不知道要承擔招牌責任,「呢區有好多舊招牌,但係一直冇人理,由年初到𠵱家為止我一共收到六、七個投訴,全部都冇解決到」。他又炮轟屋宇署的招牌檢核計劃,變相將違例招牌「合法化」,只要申請通過就冇王管,但無良商人根本無買第三者責任保險。

6 次查看0 則留言

Comments


bottom of page